13岁男孩杀表妹追踪 燕燕母亲法情间犯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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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6:46 江南都市报 | |||||||||
早熟使未成年人犯罪手段智能化成人化家长陷入困惑 燕燕母亲在法与亲情间两难 年幼的燕燕已经入土为安,燕燕母亲既伤心欲绝又很无奈。她说,凶手是她的侄子,在法与亲情之间,她无从选择, 愧对心爱的女儿。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兵兵暴行源于长期环境压制 死刑研究专家、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教授李云龙对兵兵这样的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极为忧虑。他告诉记者,14周岁以下 孩子的暴力犯罪逐年增加,这与孩子的早熟有着一定的关系。 李云龙认为,兵兵的暴力行径是内心遭到长时间压制后所爆发出来的,这种压制心理的产生与家长过分苛刻的要求, 以及家庭教育的粗暴所引发。未成年的孩子在长时间的压制中极易无法控制而爆发,往往会以出走、自杀和暴力来释放。根据 犯罪的人、环境、社会的三大因素来分析兵兵,其产生暴力的行为是受到家庭环境因素的影响。因此,受压制者选择释放的对 象往往是家庭成员。 家长期盼专家为家庭教育支招 连日来本报报道安义县男孩杀死表妹的事件后,引起了家长们对孩子教育的关注。 有读者认为,现在生活条件优越,10到14岁的孩子心智早熟,思维上如成人般智能化,也具有一定的自我控制能 力。如兵兵,犯罪手段残忍,懂得制造假象。对一些作恶多端的未成年人如不以刑罚手段加以惩治,势必难以控制。因此,从 案件发生和影响来看,存在法律滞后的问题。 一些读者专门收集了本报所有关于兵兵事件的报道让孩子阅读,并与孩子一起沟通交流。 安义县的杨先生说,像燕燕这样被寄托给亲朋和老人照顾的家庭很多。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加上网络的影响,孩子的 教育存在一定的缺陷。如何教育好这些“留守儿童”就显得特别迫切。 南昌一位读者说,她的一个亲戚小孩已经19岁,现在动不动就对父亲动拳脚,为了规劝这个孩子,所有的亲朋好友 都想尽办法,伤透了脑筋,可孩子依旧我行我素。她真希望有教育专家为家庭教育支招,让孩子们都能健康地成长。 对家庭教育你有什么好的方法或者有什么困惑,可拨打热线13807915815。让我们共同为未成年人的成长 创造一条充满阳光的通途。 文/邹丽涓记者徐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