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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七成居民都住廉租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1:1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建设部近日通报了尚未实施廉租房制度的70个城市,并就扩大廉租房覆盖面、严格审核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新安晚报》4月3日报道)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廉租房制度不仅为广大中低收入者翘首期待,还时常被房地产
开发商们挂在嘴边。面对公共舆论对畸高房价和房地产暴利的口诛笔伐,“廉租房制度”往往成为开发商们自我辩护的一大防御工具,而运用得最为娴熟的首推“为富人盖房”的任志强:富人的住房问题应由市场解决,而穷人的住房问题则应由政府解决,穷人应被“拉出房地产市场”,等着政府给你盖经济适用房或提供廉租房。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房地产金融安全评估报告》显示:中国城镇人口中,有70%无新房购买力。看来,这70%的人应该都不是开发商的目标顾客,都应该被“拉出房地产市场”。他们的住房问题,似乎都需要依靠政府推行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来解决了。

  然而,无论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制度,都属于住房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其职能只是满足社会中占少数的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不管政府财力如何雄厚,都不可能依靠住房保障体系解决超过70%居民的住房需求。其实,就连“为富人盖房论”的坚定捍卫者任志强也声称:不应该买房的人(也就是该“被拉出房地产市场”的穷人),“全世界不超过10%,我们中国不超过9%”。

  事实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绝大多数居民的住房都只能依靠市场解决。开发商所服务的对象不是30%的“富人”,还应该包括数量更大的中产者;只有处于最低端的低收入者才是政府住房保障体系的目标顾客。声称该买房子的人超过90%,而提供的房子只有30%的人买得起,这只能证明目前的房价高得过头了。开发商津津乐道于“廉租房制度”,不过是在混淆视听,掩盖自己搞价格合谋、赚取暴利的事实罢了。

  廉租房制度当然值得期待,但毕竟不能让70%的城镇居民都去住廉租房。在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的同时,政府还应继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打破房地产开发商的价格合谋,把畸高的房价降下来,实现大多数百姓“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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