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06年普通住房标准公布 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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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1:1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蔡雪婧)昨天,市建委公布了2006年普通住房的标准和不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记者发现,就价格而言,北京普通住宅标准提高了。 按照昨天公布的文件,2006年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不变,即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同时,市建委还公布了2006年不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相对2005年,今年北京的普通住房各级土地的平均交易价格参考标准都普遍提高。换言之,北京普通住宅标准就价格而言上调了。 北京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依据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确定,每年公布一次。北京市普通住房在购买和二次交易时能享受一定的优惠。 1.契税:普通住宅为购房款的1.5%,非普通住宅为3%。 2.营业税: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后售出:税额=(售价-买入价)×税率(5%);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时售出,免征营业税。
【举例】
【链接】 北京市十级土地 北京市目前实行的基准地价是2002年12月10日新调整的。2002年的调整是在1993年核准的基准地价基础上调整的,按照土地用途分为商业、综合、居住和工业四类,并由城区至郊区划分为十个级别: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朝阳为一到六级地段,丰台、石景山为三到九级地段,其他郊区县则处于六到十级地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