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查择校生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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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1:44 时代商报 | |||||||||
时代商报讯(记者 王术)今天开始,包括沈阳市教育局在内的沈阳七大部门共同向教育乱收费开战。本月底之前,他们将在全市所有中小学校中刮起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专项检查旋风,以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设立重点班为由,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等问题将成治乱重点。 “择校”与“赞助费”令许多学生家长苦不堪言。对此,沈阳把治乱的矛头首指招
另外,全市中小学校是否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情况,有无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问题,有无强行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是否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是否存在超出规定人数招生、擅自降低录取分数、超标准收费等问题;民办公助学校是否做到“四独立”,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也都列在了治乱小组重点检查的“黑名单”之上。 同时,对于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及在订购教材、教辅材料过程中收受“回扣”等问题;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保险等问题也都重点检查。 从4月3日至4月15日,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版局将组成检查组统一检查。将群众关心的热点学校、群众举报多和意见大的学校及自查走过场的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单位。从4月16日至4月30日是整改阶段,对查出的问题按政策规定进行纠正和处理。 沈阳市教育局表示,此次治乱行动中,对主动上报和自查自纠的问题,并已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整改的,除严重违纪和违法犯罪外,不再追究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存在问题不能积极自查自纠的,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