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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打响"双百"战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1:57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淑丽)“我是金龙花苑小区居民,这里有人在花坛附近搭临建房,连花坛都给占上了……”昨日,记者在海港区拆违办了解到,海港区“双百行动”刚一展开就受到市民的普遍响应,尤其拆除临违建筑热线十分火爆,每天至少接听30个举报电话。

  据介绍,近年来临违建设行为愈演愈烈,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林立带来治安和安全隐患,不仅使城市形象大打折扣,而且还扰乱了居民的正常生活,严重干扰了招商引资和城
市改造的进程,成为群众深恶痛绝的城市头号顽疾。针对这一现象,今年海港区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在进行城乡垃圾清理、市容秩序整治、广告牌匾规范等专项治理的同时,抽调专人成立拆除违章建筑办公室,打响临违建筑的百日战役,对全区5个镇、北部工业区和10个街道办事处的临违建筑全面进行治理。

  本次整治的临违建筑范围有:城市规划区未按《城市规划法》的规定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准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影响环境卫生、侵占公共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有碍公共安全和影响消防的各类临违建筑;城市规划区内未经审批的各类棚亭、临时建筑以及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城市规划区内未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建设用地批准证书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农村未按《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的各类临违建筑;属于文明生态村和社区建设公共用户以及91667农业产业化工程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要办理相关手续,不能办理有关手续的视为临违建筑;私自改变使用性质的居民房及下房。

  为了使本次治理活动起到实效,区政府还出台了配套措施,要求临违建筑的当事人在4月26日前自行拆除临违建筑,并对临违建筑的后果承担责任。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依法追究拒不拆除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并强制拆除涉案临违建筑。对参与支持和保护临违建筑的领导干部,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日前,拆违办的整治通告在海港区各社区、村镇贴出,反响十分热烈,目前已接到各类举报电话140多个,其中美岭小区、玉峰里、西城里等小区内的临违建筑问题反映最为强烈。近日区拆违办将向登记核实的临违建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通知,逾期不拆的将由公检法部门强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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