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职业者咋参加医保成热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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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2:11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王茗 为您报道 昨日,本报《医保知多少热点透视》邀请到兰州市医保局白小旭、杨迎辉两位专业工作人员值守热线,为市民解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短短一小时内,两名专业人士接听了近百个热线电话,在这些热线电话中咨询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如何办理长期门诊等问题较突出。 市民:个体户怎么参加医保?
医保局:城镇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在兰州市城镇范围内已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可到档案托管地参加医疗保险。 市民:有些药为什么只报销40%? 医保局:根据《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三个文件的要求,甲类药报销60%,乙类药个人先自理20%,剩余的80%中由基金承担报销60%,自费类的个人自理,并且每年有400元的起付标准。 市民:外地参保,但长期居住兰州,如何报销? 医保局:对于在外地参保,但又长期居住在兰州市的参保人员,需到参保地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在兰州发生的医疗费用仍需到参保地报销。 市民:精神类疾病能否办长期门诊? 医保局:由于十三种慢性病中没有涵盖到精神类疾病,所以精神类疾病不能办理长期门诊。 市民:灵活就业人员再就业后,以前缴的医保费算不算? 医保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保的人员,重新就业后,应由工作单位为其重新办理医保手续,以前的缴费年限计入其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