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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须报平安”写入养老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2:3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鲲)记者昨天从门头沟区了解到,该区部分街道开始推行“协议”养老,子女定期向父母电话报平安也成为养老协议的条款。

  昨天,记者在门头沟区城子街道桥东社区居委会看到一份“养老协议”。这份协议的甲方是社区居委会,乙方是空巢老人家庭的老人以及子女。主要内容有社区居委会监督子女对老人的各种生活进行照顾,当空巢老人家庭的子女对老人生活照顾不周,或者没有按照
协议执行时,老人有权向社区居委会进行投诉,并由居委会出面要求子女履行义务,而当空巢老人家庭出现矛盾的时候,则首先由居委会进行调解。

  这份协议还附有细则,如空巢老人子女应该定期向老人打电话报平安等具体的要求也都写入了协议。据桥东社区居委会主任李淑芳介绍,很多年轻人因工作繁忙在外,与老人的接触越来越少,而随着老人岁数的增加,更希望子女能“常回家看看”。签订这份协议后,居委会定期会向空巢老人了解子女来家的次数,督促他们照顾老人,定期向家里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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