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培训借机旅游要严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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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2:44 海峡都市报 | |||||||||
N据新华社电 近日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以干部教育培训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主管部门要责令培训机构和干部所在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将受纪律处分。
《条例(试行)》还规定,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