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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20名大陆新娘被骗6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2:44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王华友 郑建彬 王浩志 文/图

  20名婚姻破裂的福清妇女,每人付给当地一个名叫陈澜英(化名)的“媒婆”2万~5万元的介绍费用,期望能找到一个“台湾新郎”度过下半辈子。不料“台湾新郎”到福清“吃喝玩乐”几天回去后,渐渐没了音讯……当20名福清妇女意识到被骗时,媒婆也搬家了。

  2日下午,几名妇女千辛万苦从福清街头找到“媒婆”陈澜英,并将其扭送到融城派出所,但派出所值班民警认为是“经济纠纷”,将其放走。

  昨日,20名受害者到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据介绍,受骗的远不止这20个妇女。

  昨天早上,家住福清玉塘的陈依姆来到福清市公安局,要为自己女儿的婚姻被人诈骗2万元讨公道。让陈依姆没料到的是,公安局门前竟站着十几名跟她一样来找“媒婆”陈澜英讨公道的妇女。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这些受骗的妇女大都家庭破裂,期望能到台湾找一个好老公安享下半辈子。浮出水面的是20名妇女被媒婆陈澜英骗走近60万元的“结婚费用”。这些妇女与台湾人的结婚证明都是通过民政部门办理,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她们是否能真正成为“大陆新娘”还尚未有定数。昨日,记者拨打“媒婆”陈澜英手机数次,陈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台湾新郎白吃白住

  陈依姆的女儿今年30岁,还未出嫁。去年11月,她一个名叫陈澜英的亲戚找到陈依姆,说要为她女儿介绍一个36岁的台湾人。这个台湾人不光人斯文,有正式工作,并且还有住房有小车。因为与前妻感情不和离婚,希望到福清找一个温柔贤淑的“大陆新娘”。

  “如果这桩好事成了,你们可不要忘了我的好处哟,看在亲戚的分上,我只收你们2万元结婚费用,如果是别人,我至少要向他要三四万元。”“媒婆”陈澜英说。

  听了这话,早就为女儿个人问题着急的陈依姆,好像一下子在黑暗中看到了曙光,马上去亲朋好友处借了2万元交给她,并急着催促陈叫台湾女婿来福清见面。

  隔了没多久,台湾人真的来到陈依姆家。

  “这个人看上去还像模像样的,戴了个金边眼镜,但就是脸黑乎乎的。让人奇怪的是,他人到福清后,没有带一分现金,只拿了一张储蓄卡,结果去银行取,也没取出来。他说是‘妈妈怕我乱花钱,把密码改了’,在我家里吃喝玩乐了一个多星期,他才回去。回去时,我还给他买了几百块钱的礼物,还和女儿一起把他送到机场。”陈依姆说。

  眼看“结婚委托书”上签订的日期已经过去好多天,可台湾女婿一直没打电话来,打过去也没人接,陈依姆着急了,就经常打电话找陈澜英,陈叫她“不要着急,估计最近手续难办”。催了几次,陈干脆不接电话了,陈依姆急了,就跑到陈澜英在西门的出租房,但房门紧闭,房东说人前几天已经搬走,不知去向。

  一片真情换来一场梦

  家住福清融城利桥、49岁的邓女士中年丧偶,她渴望着自己的下半辈子能找到一个好的依靠,经人介绍她找到了陈澜英,交了2.8万元结婚费用,陈澜英给她介绍了一个姓周的51岁的台湾男人。

  去年11月22日,邓女士与这个周姓男子见了面,陈说双方要先“感情交流”,相处一个小时后,邓女士也确认了周姓男子的台湾身份,周称自己在台湾买有一套房子,并留下了具体地址,两人谈了一会儿觉得双方还谈得很投机,于是邓女士就挽留这个男子住在自己家里。第二天,他们就去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证明。第三天去福清某酒店办了喜酒。

  “他(周姓台湾男子)在我家里住了8天,我们还去厦门玩了一天,虽然我感觉到他有点懒惰,但我还是把期望寄托在他身上,我们一直都是以老公老婆相称的。

  第8天,我依依不舍地把他送到机场,并嘱咐他争取早日把我做到台湾去,免得我们的相思之苦,他当时也是含情脉脉地答应了我……”

  “当晚我就给他打了电话,当时我们都感觉挺好的,但令我想不到的是,隔几天电话就打不通了。可我没灰心,以为是他太忙了,我心里其实还一直挂念着他,后来我还给他写了5封热情洋溢的情书……有天早上,我突然接到他给我打来的电话,要我给他寄1万元钱过去,说他欠别人的债期限到了,如果再不还,估计性命难保。我一听就赶紧跟他解释说跟他相识花的几万元钱都是向别人借来的,现在我已经拿不出钱来了,他一听,当即就挂了电话……”

  “我现在才醒悟到,他哪里是来讨老婆呀,纯粹是来骗钱的,亏我还这么真心真意地对他。”邓女士掩面抽泣。随后,邓女士就像其他受骗妇女一样,去找媒婆陈澜英“算账”。

  老伙计曝诈骗内幕

  20名妇女和陈澜英都签有“结婚委托书”,收费标准不一,最低的是2万元,最高的3.3万元,主要是依据关系熟悉程度定价。

  “结婚委托书”上一般都写着“(×××)与(×××)办理结婚费用,人民币(×)万元,在(××)个工作日内,无法办理入台证件,退还所有费用”。落款都有陈澜英的签名,并且还有介绍人、担保人的签名。

  60多岁的林某义曾跟陈澜英干过一阵子,在律师事务所里,他向记者抖出了媒婆利用一些无知妇女想去台湾的心理,骗钱骗色的内幕。

  林某义说,他介绍过3个妇女给陈,其中一个还是自己的姑妈。他说,1999年他曾到台湾,在台湾呆过几年,回福清后认识了陈澜英,陈看他很像台湾人,就叫他跟她一起干,只要给她介绍一个人,就给他2000元回扣。

  林某义说,陈从台湾带回男人,一个人头12000元,这些来大陆的台湾人根本就不是正经的人,大都是无赖、穷光蛋、骗子,他们就靠着这种手段到大陆骗钱骗色,一旦有妇女上当,肯定要陪他们上床,反正大家都领取了结婚证,并且有的妇女婚姻都已破裂,为了能过“好日子”,她们也无所谓了。

  “介绍3个人后,我看出了他们的动机,后来我就不敢再介绍了,我真后悔呀,我把我一个年轻的姑妈也介绍进去了!”林某义不无懊恼地说。

  抓到的媒婆放了

  昨日,数名女子向记者反映说,眼看这么多钱没了后,她们就四处寻找当事人陈澜英,但陈到处搬家,找了几天都没找到,给她打电话要么电话关机,要么电话通了没人接。

  4月2日中午,经过“预伏守候”,她们好不容易在一旧货市场附近将陈逮个正着,“但我们又不能打她,不能绑她”。无奈之下,她们拨打了110,并将陈扭送到融城派出所。

  但是令她们失望的是,当时值班民警没有受理这个案件。“眼看着好不容易抓到的人,就这么走出了派出所。”她们说。

  记者在融城派出所找到当天值班的张警官,他证实,“当时确实是我值班,并接待了这些妇女。”

  张警官解释了当天为什么没对陈澜英采取监管措施的理由,他说,他仔细看了妇女提供的协议,发现这个案子应该属于协议纠纷案件,也就是说,陈和这些女子订立协议,但却没能完成协议规定的内容,按照协议规定,陈该退还这些女子的钱。

  “由于这案件不属于我们派出所受理,我告诉她们,应该到法院去。”他说,最后他还特别认真地在公安网上查证陈澜英的真实身份,复印了陈的身份证后,才让陈走的。

  “我们好不容易才抓到陈,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她,万一她跑出国了,我们的钱到哪里讨?”说了这些话后,妇女们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如今福清公安局经侦大队已接受我们的报案,当时派出所为何不直接将陈澜英移交到经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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