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森林防火须做好六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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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2:45 山西晚报 | |||||||||
本报4月3日讯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今日发出紧急通知:对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做好清明期间的防火工作提出六项具体要求。 3月25日以来,左权、五台、原平、安泽、沁源、定襄等地连续发生了较大森林火灾。4月2日先后,又有阳曲、代县、屯留、太原市迎泽区等地发生了森林火灾,对此,张宝顺书记专门批示:“请省森防办通知全省,从现在起至清明,高度重视火情,严防死守,防止
从目前全省已发生火灾的原因看,多是烧秸秆、烧荒、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引起。为此,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当前务必做好如下工作: 一、各级防火指挥部要进入临战状态,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精心组织部署。从严落实防扑火措施,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早做好火灾控制工作。凡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致使小火酿成大灾的主要领导要从严处理。 二、要督促尚未发布封山禁火令的森林防火重点县,立即以县人民政府的名义发布封山禁火令。各级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要配合县、乡(镇)干部下乡包村,重点林区、重点地段必须专人负责,24小时死看硬守。特别是清明节,重点看好坟头。 三、加强安全扑火教育,增强自救能力。 四、各级防火办迅速储备数量充足、配置合理的灭火器材,做好扑救森林大火的充分准备。 五、重申各级防火办的值班制度和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制度,严格实行主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确保防火信息畅通。对前段扑救火灾中发生的迟报、瞒报、乱报和不报的情况,省指挥部将严肃进行查处,对贻误战机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各市、县宣传媒体要营造更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采取各种强有力的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本报记者)(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