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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安机关追缴盗抢汽车数居全国之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3:05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4月3日讯(记者 郭世锋)从省公安厅今天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我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共破案10万余起,其中盗抢汽车案件5000余起,追缴被盗抢汽车3543辆,居全国首位。

  经过公安机关的持续打击,我省“两抢一盗”案件从总体上看呈下降趋势。2005年,我省公安机关共立案19.6万余起,同比下降3.68%;入室盗窃案件发案有较大幅度下降,全
省共立此类案件4万余起,同比下降17%;街头、路面“两抢”案件和抢劫银行提款人案件占较大比重,2005年发生在街道、公路的“两抢”案件共立1.4万余起,占“两抢”案件总数的50.9%。

  公安机关分析,当前我省“两抢一盗”犯罪最突出的是盗抢汽车案件高发。从全省发案情况看,此类犯罪具有以下特征:夜间发案多,占总数的90%以上,双休日尤为突出;犯罪分子多选择没有专门停车场及相应物防、技防措施的小区或广场街道实施作案;被盗窃车辆多以微型面包、桑塔纳等中低档汽车为主。另外,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也日趋专业化。随着私家车的不断增多,尤其是作为盗抢案件高发季节的夏季即将到来,公安民警提醒车主,要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或小区内,最好是为车辆装备方向盘锁、防盗报警装置等,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省公安厅介绍,目前“两抢一盗”侵财案件总量仍然很大,占全部刑事案件总数的76.7%。因此,全省公安机关将以提升侦查破案水平、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和探索建立完善“办案协作机制”为切入点,突出打击地域性职业群体犯罪、团伙系列流窜犯罪、街头“两抢”犯罪和盗抢汽车犯罪四大重点对象,适时组织开展打击盗抢汽车犯罪专项行动,提升破案水平和赃车追缴到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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