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卫事件 学校要有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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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3:0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记者昨天获悉,省卫生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全省学校(含托幼机构)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成为此次检查的重点。检查包括食堂、校内商店、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校医院、卫生所(室)建设及卫生设备、设施情况。
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督查与指导,应实行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落实责任追究制。 (陈旭 丰贤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