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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害汽车 父子同伤 4个月后仍无人承担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3:1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去年12月2日清晨,夏邦武和儿子、侄子一起,开着私家车从合肥市区返回肥东的老家。当车子从合白路驶入范同路后,车辆落入路面上的一个大坑里,父子两人受伤骨折,事隔四个月,伤者仍无处索赔。日前,记者接到热线报料后,对这一事故的前前后后做了一番调查。

  大坑造成两人受伤

  2005年12月2日,夏邦武带着儿子、侄子三人一起开车回肥东老家。他们早上5点从合肥市区内出发,车辆在经过合白路驶入范同路后,时间是清晨6时许。

  “冬天天亮得晚,当时路面上仍然有些暗。”夏邦武告诉记者,不论是开车的侄子,还是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儿子,都没注意到前面会有一条几乎贯穿路面的大坑。就在三人还沉浸在快回到老家的兴奋情绪中时,车辆落入了路面上的大坑里,除了开车的侄子安然无恙,夏邦武和儿子都在撞击中受伤。

  经肥东的医院检查,夏邦武和儿子都是手臂骨折,立即住院治疗。“我儿子的伤势比我重,到现在还在治疗,两人的治疗费用已经用去几万元。”夏邦武告诉记者,由于儿子受伤,还导致儿子的公司也运营不下去。

  路面没有提醒标志

  据夏邦武介绍,他们的车驶上范同路后,没有看到路面上有任何提醒前方有障碍的标志。

  在肥东县第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时,夏邦武要求医院方面出示了一张证明。记者看到医院证明上写明了两人受伤的原因:由于范同路挖坑较深,且无任何标志,导致皖AD9150车辆出事……

  据介绍,在出事的当天下午,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路面上的大坑就被填实了。

  施工方仍无人出面

  据了解,承包修范同路的是安徽巢湖三泰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事故后,肥东交警方面要求该公司出面协助调查,但该公司始终无人出面。

  出院后的夏邦武找到肥东县交通局,该局工作人员虽然也积极帮助联系,但夏邦武得到的消息始终是该公司无人负责此事。目前,事情已经过了4个月,夏邦武一家遇到的事故仍然没有得到处理,由于相关材料的缺少,夏等人至今没有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记者就此咨询了肥东县交通局。据工作人员介绍,范同路在2004年初正式开工修建,去年冬天时施工队暂停施工,范同路到现在还没有正式交付使用。据介绍,该路停工时只是在路口一棵树上挂了提醒的牌子,路面上没做任何提醒标志。

  律师点评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华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据介绍,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夏邦武父子等3人在范同路上受伤,路面上没有明显的提示标志,承包修路的施工方要负直接责任,而负责监管的单位也有一定的责任。

  记者从夏邦武父子处了解到,目前他们已经将此事起诉到法院。

  ·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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