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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争明年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3:23 现代金报

  金报讯(记者 岳德亮)记者昨天从浙江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浙江省委、省政府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各部门加快清理对进城务工人员的限制性、歧视性政策,为广大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周到服务,真正让他们融入城市。

  据悉,浙江省委、省政府将成立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政府也将加
大财政投入,把进城务工人员管理与服务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一张身份证可走遍职场

  针对目前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的一些政策障碍,意见要求清理相关政策,取消对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的户籍身份、职业工种等限制性、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登记等项目。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各级各部门不得设置与进城务工人员就业或从事经营活动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收费项目。今后,凡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和从事经营活动,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即可进入劳动力市场求职和办理相关手续。城镇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向进城务工人员开放,对求职登记的进城务工人员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政策咨询服务。

  力争明年统一户籍制度

  如今进城务工人员遇到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源自于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意见因此强调,要加快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力争在2007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户口性质划分,实行统一登记为浙江居民户口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按照居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从体制上保障进城务工人员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同时,探索建立公平、规范、统一的省内户口迁移制度,逐步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以准入制为基本方式的户口迁移办法,促进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重建流动人口管理模式

  在改革户籍登记制度的同时,还要探索建立新型流动人口管理模式。意见提出改进对暂住人口登记和暂住证的申领发放和管理,将逐步实行临时居住证(登记簿)和居住证(登记簿)制度。对在本地居住一定年限、具备一定条件但尚不具备户口迁移条件的流动人口,给予享受与本地常住人口在子女就学、计划生育、卫生防疫、证照办理、科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等方面基本同等的待遇。

  提供同等义务教育机会

  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的学校和单位,一律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入学赞助费等不合理收费,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都能同等接受义务教育。意见规定,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状况,给予民工子女学校适当补助,对他们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者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和从政府取得的财政拨款及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计划生育服务当地享受

  以往,虽然身在城里务工,但是迫于政策限制,经常要千里迢迢赶回户籍所在地进行妇检,一度让女性进城务工人员备感无奈。对此,意见指出,要将进城务工人员的计划生育和

生殖健康服务管理纳入城镇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经常性工作,实行与本地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时,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专项经费,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进城务工人员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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