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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办校外住宿私刻派出所公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3:3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只因学校规定校外住宿需要派出所加盖公章证明,合肥市某学校学生小飞(化名)为免麻烦,竟购买伪造的派出所公章自行“批准”,最终东窗事发。昨日上午,小飞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和“假证贩子”胡某同堂受审。

  24岁的小飞捕前在合肥市一家电脑学校求学。生性爱动的小飞对学校宿舍严格的作息制度挺不习惯,2004年4月就打算到校外租房居住,但办理手续时却遇到困难。该校规定,
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有派出所在该校印制的“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为了尽快完成申请,小飞于是联系到非法出售假证的胡某要求代为刻制一枚合肥市公安局花冲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这次小飞顺利地完成了校外住宿申请。

  在小飞所在的学校里,还有很多同学想到校外住宿却苦于没有派出所加盖的公章。小飞于是谎称自己在派出所有熟人,可以代他们办理此事。随后,小飞又联系胡某先后刻制了9枚全省各地派出所的公章(另外还有数枚公章印文中所称派出所根本不存在),为同学办理了校外住宿申请。同时,小飞还向这些同学收取了50元到200元不等的“手续费”。去年9月初,有一位曾委托小飞代办盖章的同学心中狐疑,于是到合肥市公安局荷叶地派出所核实,发现所盖公章竟是伪造的。于是此案案发,警方于当天将小飞抓获,并在他的指认下抓获胡某。 (圣荣 朝保 本报记者 何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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