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变成自己“钱袋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4:02 深圳商报 | |||||||||
国家土地变成自己“钱袋子” 广西钟山县土地局原局长“吃地”敛财被判刑 【新华社南宁4月3日电】利用手中权力,变相将土地当作自己的“钱袋子”。广西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以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8月以来,潘成芳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签订假协议的方式,侵吞土地款63万多元。 同年9月,潘成芳利用职务便利,将钟山县某公司按协议划给钟山县地产公司的一块140余平方米的土地,变更登记到覃某名下,作为送给覃某之女的礼物。 法院还查明潘成芳分别以不同名字在钟山县、桂林市共有32笔银行存款,以自己、妻子和儿子的名义在桂林、钟山等地购置有9宗房地产,借用他人的名义出借多笔数额可观的资金给地产公司,先后送给他人商品房、地产两处及若干家用电器、家具、黄金首饰、现金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