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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边修房决堤咋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5: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管理部门对十陵镇东风渠附近一违章建筑多次制止仍无效果

  家住十陵镇来龙名苑的韩大爷近来老是被噩梦惊醒。他担心,一幢由当地村委修建的楼房,正“踩”在距离东风渠河堤不到十米的河堤保护区内悄然修建,这成了东风渠重大安全隐患。记者昨日得知,尽管管理部门连续发文制止,但这幢楼房仍在施工。

  居民

  渠保护带内修楼太危险

  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来龙小区位于十陵镇灵龙路373号,小区背后是东风渠总干渠26km+761m处的弯道,距离弯道外侧的坡脚不过二三十米。而且,小区的地理位置低于河床。就在这样一块地盘上,由来龙村委主持修建的一幢平面面积600多平方米的住宅楼已打好基础,蓄势待“建”。

  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李伟告诉记者,半月前,来龙村支部书记朱荣华在小区居民业主会上,宣布这块地基上将修建一幢“来龙四期”三个单元,规模与小区的其他居民楼一样。“一旦决堤,谁负责哦?”当居民们这样质问当地村委负责人时,没有得到任何回答。

  管理站

  发了函但制止不住他们

  据了解,3月24日,都江堰东风渠管理处龙泉管理站接到投诉后,向十陵街道办事处发出《关于制止违规建筑物的函》。记者从这封函中看到:“为保护水利工程的安全,避免出现溃堤事件,望你处及时调查,制止此项违规事件的发生。”

  李伟拿出一份函件复印件委屈地说:“这封函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他们仍然在继续修建。一夜之间,工地的塔吊升到6楼的位置。”为此,居民们和施工方发生争执,在当地派出所的干预下,才没引起更大的群体冲突。对此,管理站站长何宪斌表示,由于这块地是在东风渠“保护范围”,而不是“管理范围”内,因此管理站只能向当地政府发函,无法过多干预。

  省人大代表

  一旦溃堤后果不堪设想

  昨日上午,记者从十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袁庆才处得到一份由龙泉驿区建设局在3月31日发给来龙村委会的“行政执法暂停施工通知书”。通知书认为来龙村委修建的“来龙四期”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现责令立即暂停施工,接受调查,听候处理。”但是,就在昨日早上,李伟却用自己的摄像机拍下了工地上有工人抬钢管、砌砖头的施工画面。

  省人大代表、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陈永造得知此事后,到现场进行调查后告诉记者:“在这个地方修建房屋是很危险的,一旦造成溃堤,后果不堪设想。”

  街道办

  是“续建”不是“新建”

  为何工地“禁而不止”呢?记者与朱荣华取得电话联系。朱表示:“我们绝对没施工了!”他告诉记者,修建来龙四期是为了盘活集体资产。至于是否有修建手续,朱荣华说:“手续边建边办嘛!”

  街道办副主任袁庆才说,来龙名苑是拆迁安置房,2002年时就已经按照设计打下了这块地基,当时因村委资金短缺的原因,暂停修建。现在考虑到面临另外几起拆迁安置,于是把这部分修建起来,满足拆迁安置需求。这是续建,不是新建。

  不过他也承认,这块地基确实“有个角跨进了保护范围”。办事处已经和龙泉驿区建设局一起,责令他们暂停施工,待手续完善后再行动工。

  记者李东阳实习生舒张惠摄影报道(短信编码:4065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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