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阐述中土关系五原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5:18 浙江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 (记者 荣燕) 国家主席胡锦涛3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与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举行会谈,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及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两国元首一致同意,进一步扩大两国各领域交流与合作,全面发展新世纪中土友好合作关系。 胡锦涛表示,发展中土长期稳定的友好合作关系,是中国政府的既定政策。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这一政策都不会改变。中方愿本着以下原则,与土方一起,共同推动中土
尼亚佐夫完全赞同胡锦涛提出的建议。会谈后,两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联合声明》,并出席了中土经济合作等方面七个文件的签字仪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