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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阐述中土关系五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5:18 浙江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 (记者 荣燕) 国家主席胡锦涛3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与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举行会谈,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及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两国元首一致同意,进一步扩大两国各领域交流与合作,全面发展新世纪中土友好合作关系。

  胡锦涛表示,发展中土长期稳定的友好合作关系,是中国政府的既定政策。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这一政策都不会改变。中方愿本着以下原则,与土方一起,共同推动中土
关系全面深入向前发展:(一)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中国珍视中土传统友谊,遵循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原则。中土永远是真诚的朋友、可靠的伙伴。(二)坚持互利双赢,扩大经贸合作。中土两国在市场、技术、资金、资源等方面有很强的互补性。双方应抓住机遇,挖掘潜力,进一步扩大在交通、能源、化工、电信、纺织等领域的合作,取长补短,共同发展。(三)坚持互信互助,加强安全合作。共同防范和打击“三股势力”,维护各自国家和本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四)坚持互学互鉴,拓展人文交流。进一步加强在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两国人民的了解和友谊。(五)坚持相互协调,密切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强两国在人权、联合国改革等问题上的沟通与配合,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

  尼亚佐夫完全赞同胡锦涛提出的建议。会谈后,两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联合声明》,并出席了中土经济合作等方面七个文件的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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