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举报最高可获奖五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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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6:59 辽沈晚报 | |||||||||
省公安厅200万奖励举报人,有奖举报包括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重要人证、物证等情况 本报讯 记者范欣报道 一个举报电话可以换来最高5万元的奖励。辽宁省公安厅推出强化有奖举报工作新举措,按照“大案大奖、小案小奖、案案有奖”的原则兑现奖金。
为了完善有奖举报工作,辽宁省公安厅于3月15日成立了省、市、县三级刑事举报中心。中心受理的有奖举报包括:全省公安机关正在侦查的刑事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重要关系人线索和重要人证、物证情况;公安机关尚未发现的发生在本省的各类刑事案件和犯罪嫌疑人情况;公安机关正在追捕逃犯的具体落脚点和藏身地或相关线索以及其他直接有助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抓获逃犯的重要情况。 除此之外,符合下列要求的情况也可以举报:各类治安案件,交通肇事逃逸,违反《信访条例》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铁路、公路、携带危险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各类信息。 举报人可以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刑侦或其他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各级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一切有效方式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在受理举报的15日之内将查证结果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省公安厅筹措了200万元人民币以保证奖励资金兑现,各市、县举报中心也设立了专项奖励资金。 一般案件线索奖励为人民币100元到1000元;危害较大并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的案件线索奖励在1000元到10000元;危害极大、影响极其恶劣的案件线索奖励3000元到40000元;公安机关统计的在逃人员线索奖励100元到50000元。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媒体发布或公开张贴悬赏通告征集线索的,以公安承诺的金额兑现奖励。 省公安厅保证未经举报人同意,公安机关在查证、奖励、宣传的过程中不得泄露举报人情况。 进行公开举报的,举报人应当提供姓名、工作单位和住址,以及最快捷的联系方式;进行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可以使用六位数以内由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以便日后凭此号码进行查询、联系举报奖励事宜。 在领取奖金时,举报人可以在通过银行转账、邮局汇款、直接领取、凭有效证件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中进行选择。3个月内不领取奖金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省公安厅刑事举报中心电话:024-961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