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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治食品药品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7:1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余卫强)昨日下午,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部署了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遏制食品药品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据悉,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包括:少数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购销活动中贿赂行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中的少数
干部深陷非法利益格局,在药品、医疗器械等企业中参资入股获取非法利益;少数干部借用手中权利索贿受贿;少数干部利用其所在的机关和身处的位置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为其亲友子女谋取利益。

  自查自纠活动中,对能主动纠正在企业参资入股行为,退出非法利益格局;主动纠正利用职权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再为亲友子女谋取利益;主动上缴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钱物并向组织讲清问题的干部,将从轻或免于处理。对拒不纠正问题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人员将给予从重处理。

  又讯 根据卫生部转发《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我省今后在查办卫生行政执法案件中,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将及时向同级司法机关移送。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发现贪污贿赂、渎职等违纪、犯罪线索的,根据案件性质,及时向监察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移送。对于案情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或其他需要司法机关参与配合的案件,可以及时向司法机关咨询或商请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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