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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市民买药不要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8:0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4月3日讯买药不索取发票,药店也不主动提供,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将面临举证难。消协提醒,购买药品一定要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药品外包装。

  3日,记者走访了省城多家药店发现,多数药店不会主动向顾客提供发票,有的只提供收据或小票。在棋盘小区附近一家药店,记者看到一些居民买了药就走,连收据和小票也不要,店方也没有主动提供发票。在文化东路历山药店,多数顾客也没有索要发票,药店只
提供一张单据,上面有药品名称、数量和价格。在历山路“三九健康药店”,买药的市民来来往往,药店向消费者出具小票,尽管没有出具发票,顾客也没有一人提出异议。相比来说,有的大型药店做法比较正规,主动提供发票。

  消协人士表示,按规定消费金额满10元,药店必须主动提供发票,消费金额不足10元,只要消费者提出要求,药店也应该提供发票,而消费者不主动索取发票凸现了维权意识淡薄,一旦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过期,消费者难以提供有力证据维权。


记 者 桑海波  实习生 金晓璐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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