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特困考生减收报名考试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8:26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明欣)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符合特困户标准,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市特困考生、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沈阳市农村特困户救济证》或《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农村特困考生,并且初中在学期间,学校连续三年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免收杂费、课本费和校内服务性收费),在市、区(县市)教育局备案,可减收报名考试费20元。

  具备申报条件的中考特困考生,报名前,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沈阳市农村特困户救济证》(孤儿凭《农村五保供养证》)及其复印件,向毕业生学校申请,并填写《沈阳市2006年中考特困考生登记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