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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当心七大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9:05 天津日报

  □证照不全非法从事职介

  □提供虚假信息

  □无职介许可证却收职介费

  □超范围经营

  □超标准收费

  □声称委托招聘的“黑职介”

  □招工信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本报讯(通讯员晁振源于洋记者张璐实习生张亚薇)记者昨天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获悉,为期一个月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近日结束。自3月1日以来,由市、区两级劳动、公安、人事、工商四部门联合组成的执法检查组,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提供的线索,对387家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机构、组织和个人进行了突击检查,涉及求职者2.1万人。经调查核实,违反职业介绍管理规定的违法案件228件,其中未取得营业执照、职业介绍许可证187件,提供虚假信息、超标准收费38件,以职业介绍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2件,诈骗求职者财物1件。通过执法检查,取缔“黑职介”187家,责令33家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整改,向求职者退还求职费用3.6万元,对8家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2人因涉嫌诈骗求职者财物被公安机关处理,使本市的劳动力市场秩序得到净化。

  检查中发现主要存在七大问题:个别人由于利益的驱动,在证照不齐全的情况下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坑骗求职者钱财;有的虽然证照齐全,但不按标准收费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有的没有取得市劳动保障局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私自张贴招工信息,进行职业介绍中介活动,收取所谓的职业介绍费;个别职业介绍机构虽然四证齐全,但超范围经营;收费不合理也是重要问题,市物价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机构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为个人推荐就业中介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初级工15元/人次、中级工30元/人次、高级工60元/人次,有的职业介绍机构不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甚至超出规定的5倍至10倍之多;提供虚假信息,所有的“黑职介”都打着代为用工单位招聘的幌子,提供虚假信息坑骗求职者,有的企业确实在招聘,但该企业负责人称根本未与职业介绍中介组织有过联系合作或委托招聘;招工信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如,有的招聘信息写着:招用操作工月薪500元,试用期一年,合格后签订合同上保险,每月休息1天,交纳保证金600—2000元不等诸如此类的信息,严重侵害了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负责人提醒求职人员,要提高对非法职业介绍机构的鉴别能力和防范能力,看看经营场所内是否证照齐全,有无职业介绍许可证,是否有收费许可证等。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拨打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举报投诉电话:12333。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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