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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玛强调围绕新农村建设大力加强纪检政法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9:17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3月28日至30日,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白玛一行先后到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就社全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和基层纪检、政法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白玛强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得民意、暖民心的工程。纪检、政法部门作为惩治腐败、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机构,在新农村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各级纪检、政法部门一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纪检、政法工作的重要性,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调研中,白玛一行先后深入到循化县积石镇加入村、化隆县群科镇团结二村实地察看村容村貌,与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亲切座谈,详细了解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要求。考察了公伯峡、苏只水电站,伊佳民族用品有限公司、仙红辣椒开发有限公司、先奇铝业公司等国家重点工程和民营企业。同时,还与县乡纪检、政法部门的干部就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座谈。

  白玛指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总体要求,在重点发展生产、富裕群众生活、搞好村容整洁的同时,切实抓好乡风文明、民主管理工作.要结合农村正在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落实到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努力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素质和道德水准,要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坚持用民主的方式管人管事,促进党风、政风和民风的根本好转。要经常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白玛强调,促进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乡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前提。要高度重视影响基层和谐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健全机制,采取综合措施,认真解决草山纠纷、移民安置、教派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问题。一要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宗教界人士、民间组织的教育感化作用,引导村民遵纪守法、勤劳致富;二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三要加强对基层突发问题的应急处理,坚决防止严重危害基层和谐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四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对影响全省乃至全国社会稳定的“枪患”问题,要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坚决打击,力求在预期内得到彻底根治。(作者 彭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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