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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社区矫正对象早日“回归”崇安寺司法所探索“心理医生”式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9:21 无锡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纯)“谢谢,感谢你们的帮助,我才会有今天!”3月31日上午,社区矫正对象朱某某听到崇安寺司法所唐所长宣布对他的记功奖励决定后,激动地说。朱某某还当场拿到了特别发给他的生活补助金。

  崇安寺司法所目前辖区内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7名,已有7人按期解除矫正。朱某某是该司法所接收的首批社区矫正对象。今年大年初一中午,无锡市东大街118号突然发生火灾
,大火迅速蔓延。在东大街旅馆做门卫的朱某某立即打电话报警请求支援,并当即关闭了旅馆内380伏高压电源。

  当消防人员赶到后,朱某某积极配合,不顾自己安全,爬上屋顶帮助灭火。大火扑灭后,他还配合社区解决受灾群众的食宿问题,帮助受灾群众看管物品。在抢险救灾中,朱某某还扭伤了腰。

  据了解,崇安寺司法所按照规定并结合实际,摸索出了一套“心理医生”式的管理方法。他们在社区志愿者配合下,一边注意时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一边积极使用心理矫正、心理疏导的方法来解除矫正对象的思想困惑和危机,在每月一次的法制教育和每月两次的集中公益劳动中,抓住时机进行引导和教育。司法所通过“心理暗示”的作用,对矫正对象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通报,对守纪者是勉励,对不守纪者造成了触动。

  他们还注意实施人性化的管理,从行动上具体体现社区矫正和监禁矫正的不同。矫正对象盖某因帮朋友开出租车时交通肇事被判缓刑,为付赔偿欠下近20万元,家中经济困难。儿子考上大学又生病,急需治疗,盖某精神压力很大。司法所人员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将他安排在大成巷步行街当保安,又与社区一同发起为其儿子募捐。当盖某了解到司法所和社区为他做的这一切时,激动地表示:一定会遵纪守法,好好工作,争取早日解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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