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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违规施工扰民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9:41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昭实习生王赵磊)我市本月环保工作重点将再次锁定噪音污染。各区县环保部门每周至少安排2-3次夜间巡查行动。对存在违法夜间施工行为的单位,应立即制止违法行为,并按法规给予重罚;对施工作业与审批内容不相符的施工单位,除现场制止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罚外,情节严重的1个月内不得再批准夜间施工作业。

  环保投诉热线显示受理中心统计数据,今年以来,夜间违法施工产生噪声扰民案件
与去年同比增加265%,已经占到总投诉量的64.3%。为此市环保局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施工噪音的污染防治。通知要求,对于一些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连续作业的工地,必须进行夜间施工审批。各区县环保部门经现场核实后,要做到局长、分管局长、监察大队长三级审批。此外,一周内批准夜间施工累计不得超过三个夜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对施工时间较短,完全可以避开夜间以及不符合审批范围的施工作业,一律不予批准。

  对已获批准夜间施工的,必须提前一天向工地周围100米范围内居民公告,及时与居民沟通,争取周围群众的谅解,同时将当天的审批表原件交给工地值班人员备查。环保人员检查时,若现场不能提供审批表原件和施工内容与审批内容不符的施工作业,一律视为违法施工。

  接下来的一个月,各区县环保部门每周至少安排2-3次夜间巡查行动。对存在违法夜间施工行为的单位,应立即制止违法行为,并按法规给予重罚;对有三次以上违规审批事实,引起群众反复投诉,造成负面影响较大的相关责任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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