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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的单亲职高生犯了抢劫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9:42 青年时报

  时报讯 昨天上午,宁波市海曙区法院系统针对青少年犯罪首次启用了缓刑听证程序,判处检察机关以涉嫌抢劫罪起诉的陈彬(化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2000元。

  同时,陈彬虽然暂时不用进监狱,但是他将会在社区里参加公益劳动,还要定期向社区以及法院报告自己的最新情况。

   法院认为他的社会危害性不大

  22岁的陈彬(化名)在职高读书。去年9月22日,陈彬为了哥们义气,陪着同学一起去教训另外一名男孩,在宁波市的一公园里,他们对男孩拳打脚踢,后来陈彬还抢走了男孩的手机和身上的现金,总计价值300元。

  经办此案的法官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发现,按照有关法律,陈彬可能会被判至少3年的有期徒刑,而他的抢劫行为跟其他的抢劫行为还是有所区别的,对于社会危害性不大。

  而根据最高院有关司法解释,类似陈彬这种未满25周岁的青少年,到底是否适用缓刑,在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青少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情况进行调查,提交法院,召开缓刑听证会。

  合议庭最终决定召开缓刑听证会,如果能判缓刑,让陈彬去社区里从事公益劳动来改造自己。

  以人性化的措施给他一个重生机会

  昨天上午9时半,在海曙区法院的一间大会议室里,合议庭组织召开了这次缓刑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除了法官外,还有这个案子的公诉人、社区负责人、陈彬的妈妈。

  由于此案在3月30日已经开过一次庭了,所以一开始,公诉人就表示适用缓刑是合适的,这有利于陈彬的改造。

  听了公诉人的话后,陈彬妈妈点了点头,法官请她发表意见,她过了一阵才从口袋里掏出了一纸打印件,对自己的教育问题进行了反思,并希望能够从轻处罚陈彬。

  陈彬所住的日月星城社区修书记说,陈彬生长在单亲家庭,如果能够判处缓刑的话,那是一项非常人性化的举措,会改变他的命运。如果能给孩子这次重生的机会,作为社区会好好地履行义务,让他最终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由于无人异议,随后的开庭宣判中,法院依法判处陈彬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2000元。

   每周不少于4小时的社区公益劳动

  宣判结束后,法院分别跟居委会、陈彬妈妈签订了责任状,跟陈彬本人签订了一份帮教协议书:

  在今后的三年里,每个季度,刑事审判庭和社区帮教小组都会有一次对陈彬的考察,对他每季度的表现进行考察,对他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劳动态度、生活作风等等进行考察;形式为口头和书面相结合的办法,要有自我小结、帮教人员鉴定、帮教小组评定等等。

  以后每周陈彬要参加一定量的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四个小时,而社区工作人员也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多种多样的公益劳动让陈彬参加。

  在缓刑期间,社区和陈彬的妈妈都要禁止他跟不良少年接触,禁止出入娱乐场所或者参与赌博性娱乐活动,一旦发现,就要及时跟法院还有公安部门联系。

  如果陈彬在缓刑期间违反了改造行为规范,或者违法犯罪,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这次探索性的缓刑听证,海曙法院主审此案的法官表示,今后的工作还很多,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配合。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驻宁波记者 段琼蕾 通讯员 欧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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