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租地栽苗 原来有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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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0:36 新文化报 | |||||||||
本报吉林讯(记者 刘洋) 2005年6月,吉林市政府打算在丰满水电站坝西修建一条“坝西景观路”,需要征用沿途部分土地。吉林市丰满区腰屯村主任李某、副主任慈某和村民刘某,以及负责前期拆迁、清点工作的吉林市某房屋拆迁公司林某均打起了占地补偿款的主意,一个月间抢栽苗3.5万余棵。其中由于林某滥用职权致使该村非法领取不符合规定的占地补偿款89.7万元。近日,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因犯有贪污罪、受贿罪及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被告人村委会主任李某、副主任慈某、
2005年3月吉林市丰满区腰屯村委会得知吉林市要在附近新修一条“景观路”,该村村民刘某找到村主任李某商量,只要在被占耕地上栽上一些青苗,便可以很容易地多赚一些“额外”的补偿款。同年4月,负责前期拆迁、清点工作的吉林市某房屋拆迁公司林某来到丰满区腰屯村,找到了村委会主任李某和副主任慈某,详细向两人介绍了此次征地、拆迁的规定,并请二人帮忙进行清算工作。 村民刘某便和村主任李某决定各自筹款,由刘某出面办理租地、栽树苗事宜,李某负责其余的工作。两人先后在检查组来之前,租借了村内吴某等4户村民家的耕地,抢栽了19900棵葡萄苗,最后共得补偿款13.4万元,除了事后分给几户村民土地租借费及少额补偿款外,剩余的10万余元被两人平分。 而村委会副主任慈某也没有闲着,得知征地消息后,慈某的妻子便向丈夫提议和别人合伙抢栽树苗,借机“赚”钱。于是慈某便找到同村的张某,在其家抢栽了2000棵葡萄苗,而后慈某的妻子又与村民李某合伙抢栽了13500棵葡萄苗,事后合计得补偿款104470元。 眼见村里领导抢栽树苗“套”占地补偿款,林某也打好了借机发财的算盘。林某来村里清点时,借用村民王某的名义,虚报9.3万元的青苗补偿款,全部归为己有。同时在清点、核实补偿款过程中,哪家想“赚”钱必须要向他打“招呼”,多次收取包括村主任在内的多位村民“照顾费”2000元至2万元不等。致使丰满区腰屯村涉及的树苗补偿款总金额高达133余万元,其中不符合规定的补偿款共计89.7万元,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事后,根据公诉机关的认定,林某共涉嫌贪污和接受贿赂合计17.4万元,丰满区腰屯村委会主任李某骗取占地补偿款5.3万元,副主任慈某骗取占地补偿款5.9万元,该 村村民刘某骗取占地补偿款5.3万元。而其余不符合规定的补偿款已无法核实。(新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