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 建立农村低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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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0:3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铜陵市日前制定出台了《铜陵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行办法》。根据这一规定:从今年起,该市农村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居民,均可申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办法》规定,凡申请农村低保的居民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按照保障对象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家庭收入作为基数计算。同时,铜陵市采用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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