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规范性文件有异议可以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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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0:4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省政府法制办日前起草了我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办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有异议的,提请省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查的,省政府法制办将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期限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这是我省加强“红头文件”监管的又一创新性举措。 据介绍,我省将加强对省政府各部门制发的“红头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实施规
(黄显鸿 毛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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