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家庭暴力案激增 家庭暴力65%儿童遭虐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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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1:08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4月4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湾大学社工系助理教授沈琼桃昨日指出,岛内家庭暴力中心受理的家庭暴力通报案中,婚姻暴力家庭伴随发生虐童事件者,高达65.2%,其中超过四分之一严重婚姻暴力和儿童同时存在。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在昨日举办的重视妇女儿童座谈会上,沈琼桃表示,台湾儿童受虐主要因素分别是施虐者婚姻失调、缺乏社会支持系统、家庭经济贫困和情绪不
台湾大学教授余汉仪则指出,岛内社会充斥体罚迷茫,以“爱”为名,认为成人可以“棒下出孝子”,此外,机构式儿童也是社会疏忽的部分。她指出,学校、育幼院、矫治机构内发生的案例最多,通常会被主管机关压下。以前即曾发生育幼院工作人员性侵犯儿童,但院方却让该职员离职私了。她认为,相关机构应建构虐童、性虐犯等纪录文件,有类似纪录者不得再从事保幼相关工作。 据介绍,去年岛内每月声请保护令,其中八成为婚姻暴力案,其余是儿童保护和老人保护案的声请。她指出保护令声请数攀高同时,虐童案也平行增加。然而,提出声请保护令的女性通常具一定经济能力,六成至九成是月薪三万五千元新台币以上,这意味着没有经济能力、不敢提出声请的女性,其儿子暴露在危险和目睹暴力的机会随之增高。 一家名为“现代妇女基金会”的团体昨天公布岛内家庭暴力通报案创新高,五年内增长达两倍以上,每天有171人通报受害,该基金会负责人张锦丽表示,去年岛内家庭暴力通报件数有62310件,比前一年跃增13000件。 由于岛内警方将家庭暴力视为家庭“内务”,而不是“犯罪行为”,以致所有的刑事案纪录中,欠缺和家庭暴力相关的直接统计项目和数据。 张锦丽指出,家庭暴力常是犯罪渊薮,会衍生其它犯罪行为,如青少年因家庭暴力而逃家、辍学,纵火甚至成群结党犯罪、自杀,有的原本是微罪却演变成重大刑案。(郭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