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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地点3次以上违法停车 交管部门将告知车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1:08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我市交管部门日前根据省公安厅执法告知的相关规定出台规定,对于在同一地点有3次以上违法停车行为的,交管部门将对车主进行告知。

  交管部门对3种不同情节的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依法给予不同类型的处理: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处以50元罚款,可以拖移车辆;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在现场的
,记2分,责令驶离,不予罚款;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以200元罚款,可以拖移车辆。

  以前交管部门在取缔第一种情况的违法行为时,通常是对证据进行拍照保存,再将《违法停车告知单》张贴在违法车辆的挡风玻璃或

摩托车座位上,告知违法驾驶人于15日内前往执法的交警大队交通科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将通过“曝光台”给予曝光处理。此次调整为直接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曝光台接受曝光处理。

  交管部门介绍说,新措施实施后,车主不必再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而可以在车辆每年参加检验前前往交管局集中处理,这样一来对车主更加方便了。而对于在同一地点3次以上违法停车的行为,交管部门将继续提供告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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