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环保局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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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1:0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齐欣)昨日,记者从唐山市环保局了解到,为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唐山市环保局制定了《唐山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据了解,唐山市全市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具体包括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
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市环保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经认定后及时向市政府和省环保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各应急小组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将现场调查情况、应急监测数据和现场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应急现场调度小组。应急现场调度小组按3小时速报、6小时确报的要求,负责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动态情况。 同时还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好日常防范,开展对生产、贮存、运输过程中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单位的普查,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严防各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