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遭遇假房东无端损失几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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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5:45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袁江斌报道买房居然碰上假房东,购房者江先生在这宗未成功的房屋交易中损失了数万元,为挽回损失,不久前,他把地产中介告上了法庭。 据了解,江先生在某房地产中介公司促成下,于去年9月与该中介公司及自称是房东“焦某”的人签订了《房地产转让合约》,约定“焦某”将其所有的位于南山区某花园的一套商品房卖给江先生。签约后,江先生按约定向“焦先生”支付了定金5万元。但不久后,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这起诉讼中,当时江先生与中介公司及“焦某”签订的合约并非真正产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确认为无效,因此江先生认为合约有效并要求双倍赔偿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法院曾当庭告知江先生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但江先生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变更。法院一审驳回了江先生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时,法院同时认为,造成当初合同无效的责任应由中介公司承担,江先生可以依据合同无效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另循其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昨日采访地产中介业内人士了解到,江先生的遭遇在二手房市场不算稀奇,不少地产中介也曾遇到过持假房地产证或假公证材料的骗子,这些骗子的目的也就是为了骗取首付款。为了防止这种情况,一般在首期款支付前应到有关部门查档,才能堵住“漏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