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保护城市湖泊地方法出台 5月1日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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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6:0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昌4月4日消息(记者胡啸) 南昌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日前通过江西省人大批准,将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湖泊保护进行的立法。南昌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的出台也将使保护城市内湖泊有法可依。 条例规定,在城市湖泊保护区内,禁止填湖造地;建设和开发利用城市湖泊应当与周边景观相协调,不得影响城市湖泊的行水、蓄水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安全,不得破坏城市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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