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全国首部保护城市湖泊地方法出台 5月1日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6:0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4月4日消息(记者胡啸) 南昌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日前通过江西省人大批准,将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湖泊保护进行的立法。南昌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的出台也将使保护城市内湖泊有法可依。

  条例规定,在城市湖泊保护区内,禁止填湖造地;建设和开发利用城市湖泊应当与周边景观相协调,不得影响城市湖泊的行水、蓄水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安全,不得破坏城市湖
泊的生态环境;在城市湖泊保护区内开发游览、休闲项目,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与此同时,向城市湖泊水域排放废水、倾倒垃圾等做法也被明令禁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