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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楼上警民救下轻生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7:27 江南都市报

  省城警方称:该女子以跳楼相要挟行为已触犯新的《行政处罚法》

  本报讯记者王梦娜、罗素静摄影报道:因向前夫要钱财未果,昨日上午,南昌市一女子竟爬上张家厂一栋8层高的居 民楼楼顶欲寻死,任凭一对儿女下跪相劝也不为所动。在劝阻了5个小时无效的情况下,其邻居趁其不备抱住她,随后民警与 消防官兵一起将她救了下来。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南昌市张家厂社区一居民楼上看见了欲轻生的中年女子傅某,她情绪激动地坐在8楼楼顶边 缘,楼下的消防队员正在铺设救生垫,“110”民警以及社区的一些工作人员在苦苦相劝。

  据傅某称,她与前夫生有一对儿女,后

离婚,她与另外一个男人结了婚。如今她欠债上万元,又有病,向前夫要钱却 遭到拒绝,还不如死了……

  为劝说傅某打消跳楼的念头,她的一双儿女也被叫到了楼下。“妈妈,你快下来!”两个孩子对坐在楼顶的妈妈哭喊 。

  随后,两个孩子还扑通一下跪地:“妈妈,你不要跳,你快下来,我们不怪你!”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中男孩还不断磕 头,但还是无法动摇傅某欲轻生的决心。

  中午12时许,其前夫曹某也来到现场劝说。傅某称,除非他当场给她一万元,否则她就跳下去。曹某表示,一下子 没有那么多现金。

  经过四五个小时劝说无效后,下午1时30分许,傅某的一名邻居趁其不备,爬阶梯冲到她的身边一把抱住了她。当 时,情形非常危急,不小心的话,两个人都可能坠下楼。

  这时,早就埋伏在一旁的民警和消防官兵迅速上前,将两人解救下来。

  据周围居民介绍,傅某与前夫曹某在几年前离婚,儿女归男方抚养,最近,她找曹某要钱未果,昨日上午9时许,便 爬上社区一居民楼8楼欲轻生。

  最后,民警将傅某带到墩子塘派出所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据民警介绍,傅某的行为触犯了新的《行政处罚法》,根据 相关法律,可对她处以5天至10天的行政拘留。考虑到傅某的特殊情况,警方决定让其家人将其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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