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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设“户长”守护家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0:00 东南早报

  9月前,全省城乡社区全面建立“平安中心户长”制度

  早报讯(记者康云)昨日,来自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最新消息称,我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建立“平安中心户长”制度。

  所谓的“平安中心户长”制度,即在城市社区、农村村落内的相应楼幢或相应户数
设立“中心户长”,开展包括调解、帮教、巡逻等五项工作。

  根据有关要求,建立“中心户长”分布为:在城市社区,以楼幢或相应户数设立“中心户长”;在内部单位或住宅小区,以单位或楼幢设立“中心户长”;在农村,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设立“中心户长”。

  作为“中心户长”,其主要职责范围是负责掌握了解邻里关系,遇到纠纷时及时入户调解;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协助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重新犯罪;参与治安巡防,督促“防火、防盗、防抢、防事故”措施的落实,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协管登记,询问报告可疑人员,协助公安机关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等。

  选聘为“中心户长”者应有正义感、责任心,热心治安管理工作,同时熟悉辖区情况和治安状况人员,而人选可从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治保员、治安积极分子、离退休老干部、老职工、老党员、楼(幢)长中选聘,凡被聘为“中心户长”者,政府将给予相应的津贴补助。

  据悉,今年9月前,我省“平安中心户长”队伍将全面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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