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发现驾校私设训练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0:54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张莲)今后,如果您发现驾校有私设训练场的违规行为,可以拨打监督电话进行举报。昨日记者获悉,沈阳市交通部门对驾校培训学员的训练场地做出明确规定,并请市民一起监督私设训练场地的行为。

  今后培训机构应有固定的训练场,自用场地具有产权证明,租用训练场的须提供使用权证明,并严禁在居民小区、拆除空地、广场等地设立训练场。

  训练场要求路面平整、坚实,沥青或水泥铺设面积不少于60%,应满足本培训机构教练车总数20%以上的车辆进行基础训练,每辆大型车场地面积不小于750平方米,每辆小型车场地不小于400平方米,每处场地不少于1600平方米。

  此外,训练场应有围墙、天然屏障或其他封闭,有安全防护设施。训练场应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设有学员休息场所,不存在扰民、污染、安全隐患。

  交通部门将对违规设立训练场的培训机构进行通报并予以整顿。

  治理整顿公开电话:

  沈阳市运管处 25870653

  和平交通分局 23240430

  沈河交通分局 24150480

  皇姑交通分局 86871200

  铁西交通分局 25407331

  大东交通分局 88716529

  于洪运管处 25836262

  东陵运管处 31053684

  棋盘山交通分局 88051332

  农业高新交通分局 88043842

  张士开发区运管处 25814003

  苏家屯运管处 89826680

  新城子运管处 89861253

  辽中县运管处 87881929

  新民市运管处 22762359-815

  法库县运管处 87125726

  康平县运管处 87331002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