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驾校私设训练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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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0:54 时代商报 | |||||||||
时代商报讯(记者 张莲)今后,如果您发现驾校有私设训练场的违规行为,可以拨打监督电话进行举报。昨日记者获悉,沈阳市交通部门对驾校培训学员的训练场地做出明确规定,并请市民一起监督私设训练场地的行为。 今后培训机构应有固定的训练场,自用场地具有产权证明,租用训练场的须提供使用权证明,并严禁在居民小区、拆除空地、广场等地设立训练场。
训练场要求路面平整、坚实,沥青或水泥铺设面积不少于60%,应满足本培训机构教练车总数20%以上的车辆进行基础训练,每辆大型车场地面积不小于750平方米,每辆小型车场地不小于400平方米,每处场地不少于1600平方米。 此外,训练场应有围墙、天然屏障或其他封闭,有安全防护设施。训练场应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设有学员休息场所,不存在扰民、污染、安全隐患。 交通部门将对违规设立训练场的培训机构进行通报并予以整顿。 治理整顿公开电话: 沈阳市运管处 25870653 和平交通分局 23240430 沈河交通分局 24150480 皇姑交通分局 86871200 铁西交通分局 25407331 大东交通分局 88716529 于洪运管处 25836262 东陵运管处 31053684 棋盘山交通分局 88051332 农业高新交通分局 88043842 张士开发区运管处 25814003 苏家屯运管处 89826680 新城子运管处 89861253 辽中县运管处 87881929 新民市运管处 22762359-815 法库县运管处 87125726 康平县运管处 873310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