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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系统首开电子信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1:00 华夏时报

  对判决不服的可网上申诉

  本报记者邹乐报道本市首个涉检信访专用电子信箱(jcyxf@bjmtg.gov.cn)落户门头沟。

  昨天,记者从门头沟检察院获悉,为方便群众及时反映涉检信访问题,门头沟检察
院于2006年4月1日正式开通了涉检信访专用电子信箱。

  据了解,该电子信箱是本市检察系统首次以互联网为平台开通的专用电子信箱。百姓可通过该信箱对人民法院判决不服的进行申诉,同时可对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处理结果表示不满的提出异议。检察机关将在收到信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此外,信箱还增加了检察业务咨询和检察长网上答复功能。

  门头沟检察院控告申诉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将于近日走进社区,让老百姓都知道信箱的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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