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调解愚人节消费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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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1:00 华夏时报 | |||||||||
商家“赠物”开玩笑消费者获赔100元 本报记者刘宪银通讯员郭飞报道通州一家超市借愚人节搞促销,跟消费者开了个“玩笑”,消费者投诉到工商,该超市的行为被工商部门立即叫停。 4月1日,消费者张小姐看到梨园某超市门口贴出告示:“在本超市购买商品者可获
张小姐气愤之余将该超市投诉到了梨园工商所。工商所认定该超市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愚弄了消费者,并责令超市停止愚弄消费者的行为。经调解,超市向张小姐赔礼道歉,并赔偿1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