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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贪余振东被判12年徒刑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1:12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广东开平巨贪余振东开始他的12年牢狱生涯。自2004年4月16日被遣返回国开始,他一直在看守所里度过。期间,他心态平静,坚持锻炼,还读由托尼巴赞著的管理哲学类读本《思维导图》。一位接近余的人士表示,“(余振东)最后在美国那段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已经过去。”

  3月31日下午,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江门中院”)就余振东贪污、挪用
公款案进行一审判决。余获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至此,震惊中国金融界数载、涉及金额4.82亿美元的开平大案的余振东部分,以当事人全部认罪并在美方“辩诉交易”下被遣返回国从轻判决告一段落。

  数亿的涉案金额和区区12年牢狱之灾,似乎并不符合传统的中国观念。一切缘起2003年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对美国政府相关部门的书面承诺,旨在要求美方将余振东遣返回国,同时保证免除对余的死刑处置,并放弃对其妻子所犯罪行的追讨。

  在这之前的2002年12月19日,潜逃并藏匿美国、加拿大14个月的余振东在洛杉矶被美国司法当局以涉嫌欺骗手段获取签证罪逮捕。

  2004年1月,美国总统布什在美洲31国特别首脑会议期间颁布法令,宣布美国将停止审批在公共职位上犯有贪污罪、参加过贪污行为或是从中受益的移民或非移民入境。

  2004年2月,余振东向美国方面递交《递解出境司法命令和放弃听证约定申请书》,承认自己在美所犯罪行应导致递解出境的法律后果,并且明确指定中国为其递解出境的接收国。同年4月16日,按照美国“辩诉交易”程序,余由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钱罪名在内华达州法院领得144个月监禁后,被遣返回国。

  此时,中国政府对余振东回国后涉及的有关刑罚及权利和待遇问题已有正式书面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判机关判处余振东不超过12年的有期徒刑”。

  “虽然最后的判决也是12年,但此12年与彼12年已完全不同。”卢绪毅说。

  中国检方对余的指控在于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

  “余的选择说明他是一个识时务的人。”其辩护律师告诉记者,与“二许”在大洋彼岸的拒不认罪不同,余的主动投案免除了对他家人的刑责。

  余的代理律师认为,经历了人生最痛苦的斗争之后,余选择归国,是相当明智的选择,“主要还是因为家人”。“他的父母妻儿已经在海外了,在国内的亲属很少。每次收到家人来信的时候,他常常热泪盈眶。”“上次去看他的时候,他提起了岳母和母亲的病,在报纸上剪下一个煲汤的偏方,让我们帮忙转交……”

  羁押期间,余告诉律师,现在他的生活很规律。每天早晨7点起床、8点吃早餐、中午12点用午餐、午睡到两点半、下午自由活动、晚上还要看半个小时电视。

  “我每天午睡半个小时,散步一个小时,晚上睡得很好。”余振东告诉朋友,“身体不能垮、精神不能垮,我很明白。”

  而让律师印象最深的是,每次的探望余都会列出个书单给他们。本着多年来自学英语的基础,余振东甚至在狱中认了两个徒弟,教他们英文。“我的故事很有特点,从加拿大到美国的经历,如何回国,我准备哪天写下来。”余的律师向其建议,服刑期间,或许可以写一本讨论“中国金融机构漏洞”的警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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