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 “博导省长”被判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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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2:10 东南快报 | |||||||||||
有“博导省长”之称的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涉嫌滥用职权案,昨天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达昌有期徒刑7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达昌在担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受四川省委、省
北京市一中院认为,被告人李达昌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相关链接 李达昌生于1943年,22岁时毕业于四川财经学院(现西南财大),后又在中国社科院获经济学硕士,曾任四川财经学院副院长、德阳市副市长,后任四川省计委副主任、省财政厅厅长,1996年2月起升任分管招商引资、对外开放的副省长。现年63岁的李达昌曾被称为典型的学者型高官。2003年他从四川省副省长位置上退下,回到西南财大当上了经济学院和财政税务学院的博导,被称为“博导省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