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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厅要求交通建设不得赶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2:12 东南快报

  本报讯“十一五”期间,全省交通建设总投资将达1333亿元。昨日记者从省交通厅获悉,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省交通厅下发通知,严禁以不合理设计周期作为投标中标条件,要求建设中不得随意要求施工单位提前工期,不得赶工献礼,对因赶工导致质量和安全事故或造成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通知还要求,项目设计招标要引入设计变更责任倒查制度和违约赔偿制度。

记者 韩慧英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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