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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暴利税”开征 三巨头要掏近300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2:13 东南快报

  继消费税调整政策推出、成品油价格上调之后,对石油开采企业征收特别收益金的规定近日也进入实施阶段。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呼唤已久的石油“暴利税”终于浮出水面,油品定价体系雏形初现。

  征收比率20%-40%

  昨日,中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三家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及财政部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决定》《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06年3月26日起,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每桶40美元)所获得的超额收入,将按比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石油特别收益金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按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原油的月加权平均价格确定。为便于参照国际市场油价水平,原油价格按美元/桶计价,起征点为40美元/桶,直至60美元/桶以上,征收比率从20%至40%。

  中石油成缴纳大户

  根据昨日公布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业内人士经测算后表示,一直享受着上游垄断成果的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巨头将为此支付近300亿元。

  在三大巨头中,中石油缴纳的特别收益金预计将达202.5亿元,位居首位。申银万国研究所黄美龙告诉记者,原因有二,一方面中石油原油产量最大,2005年产量达783百万桶,2006年产量还将增长1%-2%,另一方面,由于大庆油品质好,中石油的油品单价也高于其他公司。

  定价体系将出台

  据业内人士分析,征收特别收益金是一个信号,标志着国家一整套成品油定价体系方案将择机出台。三大石油巨头为此支付的特别收益金,将成为油价上调后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的资金来源。

  平安证券杨建标表示,征收特别收益金将减少石油企业上游业务收益,但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整体上对公司是重大利好,公司将从下游业务中获得的利益将远大于上游失去的利益。

据《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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