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井下死人合川一煤矿被罚4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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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3:2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杨道彬)昨日记者从重庆市安监局了解到,合川市新川矿业公司近日因隐瞒不报井下死亡1人,结果除赔偿死者家属21.6万元外,还被当地安监局罚款40万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昨日下午,市安监局向全市通报了对新川矿业公司事故瞒报的处理情况。今年3月2日,合川清平镇新川矿业有限公司石嘴井发生死亡事故,一名工人死于煤矿井下生产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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