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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少了服务一项也不能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3:2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我省出台教育收费的15条补充规定

  昨日,省教育厅就《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有关问题的解答》正式发布了关于教育收费的15条详细规定,着重强调,治理乱收费后,学校收费少了,但服务却不能少。同时,界定了财政解决的具体范围,保障学生的课本费不被挪用。省教育厅副厅长汪风雄指出,这些新规定对城区内的义务制教育阶段学校同样适用。

  免费不免服务

  1、取消蒸饭费后学校仍然要蒸饭。

  政策解读:取消蒸饭费并未取消蒸饭服务。学校必须继续开展蒸饭服务,不得将原蒸饭服务改为经营学生食堂强行要求学生在食堂搭伙。有学生食堂的学校必须本着学生自愿、成本收费、方便学生的原则提供服务,严禁以承包为名搞学校创收和向学生高收费。

  学校不能乱收费

  2、自行车停放、体检和防龋齿校方不收费。

  政策解读:取消自行车寄存服务性收费后,有场所条件的学校应继续为学生自行车停放提供方便,由门卫等人员加强管理。

  体检和防龋齿服务可由学校组织,学生自愿参加,费用由服务方直接向接受服务的学生收取,严禁强行要求参加和统一收费,学校不能从中收取回扣。

  3、初中升学考试暂不收费。

  政策解读:初中升学考试收费属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目前省级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调整相关收费办法和标准,不久将正式发文。正式文件下发前各地暂不收费。

  贫困生照发补贴

  4、所有住校贫困生生活补助分月发放。

  政策解读:界定将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入学的通知》(川办发[2003]12号)以及贫困率、寄宿率等相关参数执行。各地要让所有住校贫困生都能得到生活费补助。生活费应在各县年初教育预算中及时足额安排,分月落实到贫困学生人头,不能年底一次性发放或由学校直接冲抵住宿费。

  择校费不能收

  5、就近入学须明确界定。

  政策解读:义务教育不允许择校和收取择校费。教育主管部门对各校的招生范围要作出明确界定。各校要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招收划定范围的学生。要严格界定借读条件,妥善安排借读学生就读。

  6、住校生早晚自习不讲课。

  政策解读:住校生早晚自习中,学校不得组织讲课和统一辅导。

  7、关于信息技术教育费用问题。

  政策解读:取消信息技术教育收费后,信息技术设备使用维护等费用,应在公用经费中开支。信息技术设备欠款作为学校债务不能用国家免除学生的学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款偿还,也不能挪用学生课本费偿还。

  教师工资足额发

  8、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足额发放。

  政策解读:地方财政要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教职工工资。对区域内统一执行的应由财政负担的地方津补贴和福利性、社会保障性支出,要依法予以保障。

  9、关于代课教师费用问题。

  政策解读:要求坚决限时清退代课教师,符合教师资格的,可按规定在编制内聘用。一时不能清退的代课教师,其费用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不能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

  取消教辅资料征订

  10、关于教辅资料及地方教材问题。

  政策解读:从今年开始,一律取消一切教辅资料的统一征订,学校在教学中也不能统一使用教辅资料。今年秋季开始,地方课程教材初中为两本、小学为一本,由省上规定目录,其余地方教材一律取消。

  不准挪用课本费

  11、“普九”负债不得挪用课本费。

  政策解读:“普九”负债是历史遗留问题,应进行清理锁定,纳入各级政府偿债规划逐步偿还。严禁学校用正常运转经费和挪用学生课本费还债。

  12、校舍维修改造补助资金的测算分级负担。

  政策解读:年度校舍维修改造补助资金,按照中小学校舍面积并扣除2001-2004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D级危房维修改造面积后、按3.3%的折旧率、每平方米400元造价计算,由中央、省、市分级按比例承担。

  这些钱财政出

  13、免费提供教科书,财政提供。

  政策解读:对于免教科书费的学生,国家课程教材由中央财政提供,省地方课程教材由省财政提供,学校不能向其收取涉及教材、教辅资料的任何费用,也不得先收后退。

  14、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拨付需足额。

  政策解读:按财政部、教育部规定,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由线财政直接核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农村中小学,以保证及时足额到位。

  15、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不能发生“挤出效应”问题。

  政策解读:新机制中,为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中央和省财政按小学20元/生·年、初中40元/生·年补助各地公用经费。同时规定各地财政原按规定安排的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不能减少,继续安排。

  记者谢梦实习生任昭颖(短信代码4066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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