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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毕业生可报考舞蹈表演专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3:33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曹运静)2006年我省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办法近日出台,分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小学毕业生,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

  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学习艺术、体育专业要求;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小学毕业生年龄可在13周岁以下
。职业技术学院、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不能报考。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持本人户籍证明、初中毕业证书或所在学校(单位)证明,按规定时间到报考学校或其所设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考试内容:专业课考试科目一般不得少于3门,考试内容与时间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政治、数学和英语。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小学毕业生,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满分均为100分。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8日,具体安排如下:8:00———9:30语文;10:00———11:30政治;14:00———15:30数学;16:00———17:30英语

  录取办法:全省艺术、体育类专业新生录取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各招生学校将成立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校的新生录取工作,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成绩提出录取方案,报省招办审定。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确定全省艺术、体育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招生学校在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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