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毕业生可报考舞蹈表演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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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3:3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曹运静)2006年我省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办法近日出台,分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小学毕业生,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 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学习艺术、体育专业要求;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小学毕业生年龄可在13周岁以下
考试内容:专业课考试科目一般不得少于3门,考试内容与时间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政治、数学和英语。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小学毕业生,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满分均为100分。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8日,具体安排如下:8:00———9:30语文;10:00———11:30政治;14:00———15:30数学;16:00———17:30英语 录取办法:全省艺术、体育类专业新生录取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各招生学校将成立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校的新生录取工作,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成绩提出录取方案,报省招办审定。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确定全省艺术、体育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招生学校在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