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陈永秀讨回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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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3:34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总会解决》追踪 本报讯(记者黄先明)备受关注的安岳县镇子镇农民陈永秀被人打伤致残案得到圆满解决———3月31日,安岳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判决被告肖志军赔偿陈永秀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162264.11元,肖体西、龚建秀承担垫付责任;判处犯罪嫌疑人肖志军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2004年12月12日,陈永秀因房屋租金问题与房东肖体西、龚建秀夫妇发生纠纷,被肖体西、龚建秀的儿子肖志军打伤左眼,导致双目失明,丧失劳动能力。案发后,肖志军逃逸,肖体西、龚建秀夫妇也拒不赔偿,致使陈永秀本就十分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2005年6月15日,省委副书记李崇禧在资阳接待了前来上访的陈永秀。了解情况后,李崇禧当即明确指示:全力组织抓捕在逃犯罪嫌疑人肖志军,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本报2005年6月16日一版以《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总会解决》为题曾予报道)。 2005年6月22日,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正式启动对陈永秀的法律援助,帮助她指控犯罪嫌疑人、向相关责任人提出民事赔偿。陈永秀终于讨回了公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