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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布二手房交易征税指导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3:35 东南快报

  本报讯为少缴契税和增值税,二手房买卖双方往往低报房产成交价;为了少缴营业税,大部分房产中介也帮着瞒报房价。为了减少税费流失,昨日,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公布了《福州市二手房交易代征税费指导价》(2006年修订)(见右表),即日起执行。

  交易指导价根据房屋的年代、结构、位置、周边环境等定出。此举将对二手房交易中的偷漏税行为起到决定性的制约作用:如果双方约定的申报价格低于指导价,政府将依据
指导价计税;如果双方约定的申报价格高于指导价,政府将依据双方约定的价格进行计税。

  现象:瞒报房价

  据官方统计数据,2005年福州市区二手住宅的平均申报交易价格为1718元/平方米。但房介经纪人说,实际价格远远高于这个数字,“市中心1998年以后建成的二手房成交均价都在3500元左右”。

  为什么官方统计的申报数据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呢?众多房产中介经纪人直言不讳:低报房价是目前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普遍现象,甚至已经成了“行规”。

  福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有关人士也告诉记者,二手房成交价格的虚假申报在全国各地都是一个普遍现象。

  目的:逃避税收

  为什么买方、卖方、中介都热衷于瞒报房价呢?原来,三方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逃税。

  首先,通过低报房价,买卖双方可以少缴大笔税款。例如,陈先生以45万元将一套原价30万元的房子(建于2002年)卖给刘小姐。陈先生必须交成交价0.05%的印花税,即45万×0.05%=225元;还要交增值部分的20%的增值税(购房未满5年),即(45-30)万×20%=3万元。税款总计30225元。而刘小姐要缴纳成交价1.55%的契税和印花税,即45万×1.55%=6975元。为了避税,在中介的帮助下,买卖双方在买卖协议中写道:“房产买卖价为30万元;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15万元。”这样,陈先生就不必缴纳3万元增值税了,刘小姐的税款也变成30万×1.55%=4650元。

  其次,中介帮着瞒报房价也是有利可图的,一是可以少缴营业税,二是可以促成交易。

  建议:按套收税

  福州市公布指导价是约束上述逃税行为的措施之一。业内人士认为,全面改变房地产交易税费收取方式将是措施之二。

  目前房地产成交申报价格是房地产交易税费收取的重要依据。因此,改变收费方式是规范二手房成交价格申报的前提。建设部已经作出交易手续费按每平方米最高6元收取、产权登记费按每套80元收取的规定。然而,交易税费的大头在契税,其收费方式是按成交价格的百分比收取,这就给交易当事人逃避税费以可乘之机:瞒报成交价。有关人士建议按套或按面积收取契税。

  

福州公布二手房交易征税指导价

  

福州公布二手房交易征税指导价

  

福州公布二手房交易征税指导价

记者 李宁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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