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书记员受贿24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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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3:45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记者 张晓晶)法院的书记员并不是一个很显眼的位置,但是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葛军,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当事人贿赂折合人民币244万余元。3月底,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葛军有期徒刑14年。 1998年春至2004年4月,葛军利用执行局书记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案件执行等方面的利益,并利用执行人员的权力,为请托人违法办理房产证,从而使他们少缴了大笔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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